刘韧案调查:奇虎被骂丢500万点击 猫扑撇清干系
猫扑网一名副总经理 被控发负面帖子勒索“奇虎”公司 公关还是敲诈成庭审焦点
日前,备受IT界关注的“猫扑”副总经理敲诈“奇虎”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结束了一审的庭审。
一度被誉为“IT记者第一人”的刘韧被警方抓获。与两名手下一同出庭受审。而索要“公关费”到底属不属于敲诈勒索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这起案件背后到底隐藏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记者经过调查终于还原了这起案件的本来面目。
案件调查:奇虎遭谩骂 用户点击减少500万
2008年7月开始,奇虎360公司开始发现网络上有大量侮辱、诋毁该360杀毒软件的文章。到2008年8月时,除原有的文章外,又新出现了大量直接侮辱谩骂该公司领导人的帖子。
时隔一年之后,“奇虎”公司的总裁齐向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这些文章对其公司造成的直接影响。
“最开始出现骂我们公司的帖子时我真的没在意,直到一个多月后我才发现公司的客户量严重下降,按照网民比例计算,我们相当于丢失了一个省的客户……”齐向东说。
据齐向东介绍,该公司的营业收益主要依靠用户群体的点击量。
由于这些诋毁和谩骂的文章出现,该公司原有的用户点击量锐减了近500万。
直到这时,“奇虎”公司才认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锁定发帖者 删文章得掏“删帖费”
在“奇虎”公司高层的关注下,该公司负责品牌维护的工作人员很快锁定了这些攻击性文章的发布者。
在这些发布者中,“Donews”网站和“猫扑科技”被确定为最早的发布网站。而这些网站的幕后“老板”正是拥有整个猫扑网的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当时还认为这件事情很好解决,因为我有个朋友在千橡公司。”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奇虎”公司品牌总监屠建路告诉记者,于是他把电话打了过去,希望他们可以删除那些不负责任的文章。
屠建路称,当他和那名工作在“千橡”公司的老朋友通上电话时才发觉,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屠建路告诉记者,在电话里,“千橡”公司的工作人员徐新事明确提出如果要删除帖子,就必须支付给该公司一笔“删帖费”,并且该笔删帖费的价格暂时还不能确定,必须要请示领导。
“IT记者第一人” 讨价敲定23万
徐新事口中的这位领导,就是曾经被称为“IT记者第一人”的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韧。
根据徐新事被捕之后的供述显示,在接到要求删除帖子的电话后,“删帖费”的数额也被送到了“奇虎”高层的手中,“千橡”公司的副总经理刘韧开出了30万元的价码。
接下来,“奇虎”公司的屠建路就不断地和徐新事进行着沟通。而据徐新事在被捕之后的供述表明,每次“奇虎”公司提出要求后,他都立即向刘韧汇报,并且听取刘韧的进一步指示。
最后,通过一轮又一轮的交涉,刘韧开出的价码最终回落到了23万。
奇虎终报警 涉嫌敲诈三人被抓
案发后根据徐新事的交代,数额谈妥之后,“奇虎”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第一笔先给刘韧转过去5万元。
据刘韧后来称,这笔钱他自己留下了一半,其余的钱被平均分给了一直负责谈判的徐新事及专门被雇用来写文章谩骂“奇虎”的几个枪手。
就在第一笔钱交付之后不久,“奇虎”的总裁齐向东约见了刘韧。
齐向东告诉记者,那次的谈话他真是想规劝刘韧不要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但是刘韧却回绝了他的好意,临走时还确定了支付第二笔款项的最后期限。
这次谈判后,齐向东找来了公司的法律顾问,讲述了整个事件经过。
最终,法律顾问明确告诉齐向东,刘韧一伙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
2008年9月24日,“奇虎”公司向警方报案。
2008年10月12日,在北京世纪城附近一茶馆,刘韧及其手下徐新事和写手游某等人在向“奇虎”公司索要其余款项时被警方抓获。
庭审聚焦
控方:索要“删帖费用”
按敲诈勒索罪处罚
2009年8月25日和9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韧等人敲诈勒索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出,刘韧事先指使其手下撰写关于“奇虎”的负面文章,并在网络上大肆传播。
随后,刘韧以此相威胁,向“奇虎”公司索要巨额的“删帖费用”,在其后续款项没有到账的情况下,继续大量炮制关于“奇虎”的负面新闻。
公诉机关认为,刘韧的行为已经明显属于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的定义,因此应该按照敲诈勒索定罪处罚。
辩方:对方提出给钱
刘韧则当庭反复表示从未要挟过“奇虎”公司,更没有向其索要财物。
刘韧辩称,网络上的相关文章属于正常的新闻报道。一方面文章来源主要来自报纸等平面媒体。
另外,刘韧一方否认主动与“奇虎”公司联系,而是“奇虎”公司主动上门“公关”,并且提出要给钱“封口”。
据刘韧当庭陈述,他与“奇虎”公司两次见面都是对方主动提出的。
刘韧回忆,“奇虎”公司公关总监屠建路在短信中以“不好向老板交代”等词语“央求”见面。
同案的徐新事也回忆说,由于屠建路早在未加盟“奇虎”公司时就与之进行过私下的公关合作,
双方签订公关协议
刘韧一方还称,与“奇虎”公司达成的是一揽子“公关协议”,而不是“删帖费”。
据辩方当庭陈述,他们与“奇虎”公司达成的公关协议包括品牌策划、宣传稿件撰写、发布以及负面保护等。
不过,此后“奇虎”公司总经理齐向东以私下交易不走合同可节省2万元税钱为由,拒绝签署书面合同。
辩方律师还指出,敲诈勒索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而本案中刘韧等人并无主动索要钱财,因此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关说法
奇虎无法忍受被要挟 忍无可忍报案
这一案件审理之后迅速被一些IT界的媒体报道,而“奇虎”公司也被推到风口浪尖,被一些同行指责为“下手太狠,用心险恶”。
面对这些指责,“奇虎”公司总裁齐向东感到莫名的冤枉。他告诉记者:“我们真是忍无可忍才出手!”
齐向东表示,别说30万的“删帖费”,就是300万或者3000万该公司也能出得起。
齐向东称,该公司主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以负面新闻相要挟的敲诈手段。
如果向这种敲诈手段低头,那么将开了先例,以后还会有很多人效仿这种敲诈的手段,那么整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将被打破。
如果企业屈服 网络将成无法律“江湖”
“新闻单位还有宣传部门的监管和新闻职业纪律的约束,但是像刘韧这伙人却没有什么法律法规来监管和约束,所以他们才得以用负面文章的手段来大肆敲诈勒索。”齐向东称。
齐向东认为,企业如果向这种手段低头屈服,那么将来谁都可以写几篇负面文章挂到网络上,也可以敲诈任何一个企业。整个网络将成为一个没有法律的“江湖”,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猫扑:属个人行为 公司完全不知情
2009年9月18日,就在法庭休庭期间,记者采访了刘韧所供职的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旗下的“猫扑网”被列为中国十大门户网站之一。但在发生刘韧案件后,该公司一直拒绝正面对该事件作出回应。
据“千橡”公司负责公关事务的王姓工作人员介绍,刘韧的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其将“奇虎”支付的费用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该工作人员称,公司对于刘韧操纵部下写文章攻击“奇虎”、勒索巨额费用的行为态度非常明确,“这种行为是我们公司所不能容忍的!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在事件发生前该公司对于刘韧的行为完全不知情,所以刘韧个人应该全部承担其行为后果。
需要严格审核 帖子才能发表
在谈到该公司旗下的“猫扑网”发帖是否需要审核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会经过严格审查才可以发表。
但当记者询问关于“奇虎”的负面文章是如何通过审查时,该工作人员回避了这个问题,只是反复强调该公司属于负责任的公司,所有文章都会严格审查。
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文/特稿记者 王洪禹
“IT记者第一人”
刘韧曾是《中国计算机报》记者,早年间的IT风云人物都曾出现在刘韧笔下,如柳传志、段永基。
在IT行业起步并壮大的时候,刘韧以他所擅长的写法,一共描写了50位IT英雄。随后,刘韧出书《知识英雄》,刘韧的名声也由此确立,人称“IT记者第一人”,成为众多IT记者的偶像。
在互联网高歌猛进的年代,刘韧转型为成功的商人,他一手创办了Donews网站,以“话语权”这种独特的商业模式纵横IT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