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审批冷冻多年终开禁 官方明确标准制定
南方都市报摘要:9月17日,文化部网站公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发展连锁网吧的口号喊了五六年之后,首次对“网吧连锁企业”有了明确的官方认定标准。
今后新开网吧只能是大型连锁网吧,对环境要求很高。
9月17日,文化部网站公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发展连锁网吧的口号喊了五六年之后,首次对“网吧连锁企业”有了明确的官方认定标准。申报连锁资格认定的企业,门槛降低,而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连锁网吧,门槛有所提高。
根据《办法》,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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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同由文化部制定、200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此《办法》对于申报连锁资格认定的企业,虽然注册资金都要求不少于1000万,但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10家降为5家,门槛有所降低;而对于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连锁网吧,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则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20家升至30家,门槛有所提高。
发展连锁网吧策略由来已久
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因两位少年与服务员发生纠纷,引发纵火案,致20余人死亡,震动全国。
对此,文化部于2003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并认为是掀起了全国网吧连锁序幕,并按照“10+3”策略,文化部先后审批了10家“国字号”连锁,各省文化行政部门也都先后审批3家省级连锁网吧。
随后,各地开始陆续停止审批发放新的网吧许可证。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门更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当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
然而,由于连锁网吧推而不兴,当初发放的10张全国连锁网吧牌照,最后只有5家,更有地方网吧连锁企业经营不规范,放松管理甚至倒卖许可证,在经营方向上只重数量、不顾质量,把盈利目标放在代办证照上,采取“假直营”、“假加盟”的办法规避停止审批非连锁网吧的政策的行为。
同时,单体网吧却封而不绝,违规网吧屡禁不止,炒网吧许可证愈演愈烈,业内传闻称上海等大城市,网吧牌照最高炒到上百万元一张。
鼓励“黑网吧”转正?
此次发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为是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部门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配套实施文件。
根据该通知,各地经文化部已批复的总量布局规划指标,应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的直营门店布点。也就是说,从2009年3月起,不再核发单体网吧的许可证,只能在总量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连锁网吧发证。
有业内分析认为,这是鼓励“黑网吧”以连锁身份“转正”。
事实上,就各地陆续公布的措施来看,鼓励网吧连锁,同时让单体网吧逐渐退出市场已经成为新趋势。
《大连晚报》8月18日报道,当地文化、工商部门“即日起”禁止开设新的单体网吧,并控制单体网吧的变更登记,不再办理单体网吧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或相关备案手续。此项政策一举消灭了单体网吧牌照转让的可能。但目前来看,只是辽宁一省的政策。
与此同时,则对连锁网吧予以鼓励,工商部门还将利用掌握的监管资源,为单体网吧连锁经营“牵线搭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单体网吧只有加入了连锁网吧才可依法变更上述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各项变更要件齐全的连锁网吧,则要简化审批变更程序,名称核准工商部门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类似地,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协会秘书处在今年4月15日转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时,就附加了该省文化厅市场处陈兵科长的一段解读说明,“今后网吧将没有变更之说,如果网吧由于种种原因发生变化,只能按照先销户后立项重新审批的程序。按照第3条的说明,重新立项审批的网吧只能批复连锁的牌照。也就是说今后单体网吧只要‘变更’就只有加盟连锁。南京的具体执行时间依据南京市文化局的文件为准。估计可能会在8月份左右出台。”
换句话说,网吧大门打开,但要开办只能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