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利达表示对侵权及向华纳索赔40万并不知情
每经记者 曹晟源 发自上海
又是万利达DVD机,还是因为音乐侵权。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纳公司)将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推上法庭,原因是万利达在销售的多款DVD机中含有的歌曲存在侵权行为。华纳公司要求万利达停止生产侵权DVD机并赔偿40万元经济损失。
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华纳:源起音乐侵权
据华纳公司透露,2009年华纳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家电卖场中发现由万利达研发生产的多款DVD机在大量销售,这些DVD机中或含有华纳公司旗下歌手组合F.I.R的歌曲,或随机赠送由万利达自制的含F.I.R歌曲的光盘。
华纳公司诉称,万利达公司在并未取得华纳公司的授权和向华纳公司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在市场上长期大量销售侵权的DVD机,并且擅自将华纳公司享有版权的歌曲做营利性商业使用,已经严重侵犯了华纳公司的合法权益。
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智红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华纳对自己所有的音乐都有知识产权。虽然万利达在销售DVD的同时是赠送的歌曲或是光盘,但是这种赠送行为是依附于销售行为的,总的来说也可以认为是销售行为,所以就是一种侵权的行为。”
华纳公司在发现万利达的上述侵权行为之后,公司曾经多次发函给万利达,希望其能够正视侵权的事实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却一直没有得到万利达方面的回应,这才将万利达告上法庭。
华纳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万利达停止继续生产销售侵权DVD机,并且公开道歉、赔偿华纳公司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万利达:并不清楚此事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万利达,该公司企划部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当记者告知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时,她表示“法院开始审理了公司自然应该会有人知道”。
对于侵权的事情,上述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我们会有律师来处理这件事。”不过当记者要求采访负责案件的律师时,该工作人员又以“不清楚”为由婉拒了采访。
实际上在此之前,万利达就曾因音乐侵权行为被其他公司起诉。今年早些时候,万利达手机曾因内置音乐侵权而被滚石音乐告上法庭,被要求赔偿近5万元。此外,万利达DVD还曾经因DVD中含有侵权歌曲和国美电器一并被滚石音乐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01万元。
“这样的事情在行业内时有发生。”曾志红表示,“随着国家和公司对于音乐侵权的重视,今后对音乐知识产权的关注也将越来越多。现在侵权行为一方面是民事赔偿,另一方面行政处罚的力度也将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