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中使用纯正的面向对象方法
在Delphi中,所有的控件都声明在Publish的关键字下,这也是利用组件编程的默认位置。这样,如果一个Form2想要引Form1(假如其为Unit1)中的某个控件时,只要Use Unit1就OK了,如果Form1要引用Form2的东东,也可以如法泡制。不过,如果哪天我不小心把Form2中的控件改了名,那岂不是Form1中调的的代码全部要重写了么?所以,我主张把这些控件作为Form类的专用元素,外部窗体可以通过Form类公布的属性来访问其中的控件。
比如:
TForm1=class(Tform)
privte
Button1:Tbutton
end;
不过,这样的设计是解决了成员的高度封装不过,编译会出现错误说Tbutton类找不到,原因是我们把Button1放到了Private中,Delphi不会自动帮我们注册Tbutton类,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只要在
Initialization
中加入 RegisterClasses([Tbutton])
就OK了,当然如果有不同的类的控件都可以如法炮制放在RegisterClasses的参数中,因为其参数是一个控件数组。
当然,这样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是要比以前那种“拖拉”的方法复杂,不过,我们得到了高度的封装性,我认为值得,各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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