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高管因监管不力或面临牢狱之灾
事件起源于2006年上传到谷歌视频网站上的一则3分钟的手机视频.视频中,四名青年在都灵嘲笑一名患有唐氏综合症的男孩.其后在遭到一个意大利组织的抗议后,该视频立刻被撤下谷歌网站.尽管如此,起诉人认为,该视频一开始就不应当被放上谷歌网站.
根据谷歌发言人透露,这四名被指控的谷歌高管包括谷歌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DavidDrummond,公司前首席财务官GeorgeReyes以及公司首席隐私安全顾问PeterFleischer,还有一位是在伦敦谷歌视频工作的高管,但发言人未透露其姓名.这四名谷歌高管并未直接参与视频的上传.
由于公司行为,使得网络公司高管面临个人罪名指控并可能遭牢狱之灾是相当罕见的.国际隐私保护专家协会的高级主管TrevorHughes表示:“就我们所知,这是第一次由于公司涉及侵犯隐私而导致其雇员遭受指控.这意味着个人隐私保护的战场正在扩大.”
这一案件又引起了关于互联网公司在允许用户上传视频前是否应该设置屏障的讨论.由于音乐和视频的版权保护问题,这一争论在美国一直延续至今,而考虑到言论自由,美国的版权法一直偏向于互联网行为.在欧洲,包括意大利的法律,情况也十分相似.但是对于未成年人和特定的私人信息是否例外,这仍然没有定论.
如果法院坚持认为由于当事人并未授权,谷歌原本应当阻止视频的传播,那将对互联网造成深远的影响.那些网络视频中的当事人都可能有权提出该视频的发布伪征得本人同意.但到目前为止,发布用户自制网络视频和照片的网站还没有收到过相关指控.
谷歌在一份公开申明中表示,这项指控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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