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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论物流产业研究—兼论物流企业的界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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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论物流产业研究—兼论物流企业的界定    发展我国的物流产业,以提升经济运行总体的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襄樊,加入WTO则为此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但迄今为止,我们对物流产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甚至还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虽然对什么是物流企业已经有了一个标准的定义,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该定义还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事实上,由于物流管理服务在我国的实践还很不够,又恰逢我国正在经历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企业制度的改革。因此,有关物流产业的规模和结构,问题和目标,以及它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的作用和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就显得比较单薄。没有共同的理念就不能发展共同的事业,毕竟物流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在我国的推广已经有二十余年。现在,应该是明确定义,统一认识和合力推进的时候了。



一、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现状之扫描



就目前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的现状来看,各界对物流产业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的范畴是没有什么争论的。因为物流企业为市场提供的是以运输管理和仓储管理为核心的客户服务;为企业提供的是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市场营销支持,即物流管理服务。



但是对物流产业自身的范畴,即什么样的企业或哪能些类型的企业属于物流企业就有不同意见了。



1、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



在具体考察我国物流产业研究现状之前,先业简单考察一下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关系将是非常有益的。毫无疑问,物流企业共同构成所谓的物流产业。因为物流企业的微观运作共同构成了物流产业的宏观走向,进而为所谓宏观政策的调整提供市场的依据。所以,如果我们要从宏观的角度来讨论发展物流产业。实际上首先就要在微观的层面上来研究物流企业的发展。无论如何,物流企业是物流服务市场的主体,物流服务的运作是企业的行为。因此,对物流企业的定性研究是确定物流产业是否能够独立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基础。



换句话说,物流企业的界定明确了。物流产业的边界也就随之划定了。但是,要明确物流企业的边界,就必须首先界定物流企业的独特的功能性活动,即首先要对物流(物流管理)有一个科学的定义,以建立研究问题和发展市场的共同平台。这个问题在拙作《论物流理念研究》(《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年第2期)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讨论。



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应该考虑直接接受美国CLM对物流管理的推荐性定义。物流管理是企业行为和客户服务的手段。物流企业的产品就是物流管理服务。物流管理的理念是不断发展的。



2、对物流产业界定的几个主要观点



归纳起来,目前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认识有以下几种:



(1)有的认为单纯的运输、仓储和货代等企业不是物流企业,因为物流的运作是管理服务。只有那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才能够算作物流企业。也有的认为传统的运输、仓储和货代等企业都应当算作物流企业。



(2)《物流术语》国家标准(2001)对物流企业的定义是: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



(3)有的认为物流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运输、仓储、货代、船代等早就作为独立的产业或行业而存在。如果物流是一个独立的产业,它的边界在哪里?它的投入和产出又是什么?还有的认为物流业属于更大的商贸流通业的范畴。



(4)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的汪鸣先生(2002)则提出物流产业是“复合产业”的概念,认为物流产业是“专门从事物流活动的企业集成”。



这些不同认识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3、物流产业家族有太大之嫌



许多人是根据我国2001年4月17日颁布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对物流的定义来理解物流产业的。该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所以,除了传统的运输、仓储,以及货代和港口企业早就自认为属于物流企业以外,物流园区、物流基地或物流中心是属于物流业的。我们还常常看到快递企业属于物流企业,邮政要属于物流企业,包装业应属于物流业,分销连锁企业也要属于物流企业,批发零售企业都要转型为物流企业,甚至交通运输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物流业的。此外,还有所谓流通加工业,物流配送业,物流信息业等提法。这必然便利物流企业以至物流产业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以包装业为例,我国目前有包装企业2万多家,300多万个就业岗位。整个包装行业承担着3万多亿国内商品和8000多亿美元出口商品的包装任务。包装工业产值超过2300亿元。以包装材料制造为主的包装业怎么可能发球物流产业呢?实际上,作为物流服务功能性活动的包装,主要是指货物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防护性和便利性包装,以及相关技术的应用。如托盘技术、堆码技术,配载技术,可回收料斗技术,集装箱运输技术,以及相关的信息应用技术等。



流通加工业本身的表述格界定就存在问题。究竟是流通业还是加工业呢?众所周知,流通业和加工业分属于服务于和制造业。虽然目前许多制造业企业已经将物流和分销、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等业务外包看作是企业最重要的商务竞争战略,许多物流企业在增值服务的拓展方面业已经为制造业企业的非核心业务外包提供了市场和技术支持条件,出现了制造业企业尤其是所谓合同制造商和物流企业边界模糊的情况,但是否可以扰此就认为已经出现了新的产业部门,恐怕为时尚早。如果可以的话,将其定义为物流增值服务业,或直接定义为增值服务业,既不失其产业特性,又明确产业归属,应该对这种物流服务模式的定型和发展更为有利。顺便指出,如果把《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的“流通加工”改变面貌“增值服务”可能跟该术语的内容表述更为贴切,也不会使人产生误解。



物流配送业又是做什么的呢?众所周知,配送服务是物流服务的一种方法。物流管理中包含了对配送作业的管理。所以,说物流配送就如同说家电彩电,或营销促销,或运输空运等一样,非常令人费解。依照这样概念层次混乱的术语,恐怕很难为配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也不利于同层次物流物流服务运作之间彼此协调。所以物流配送不是不会成为一个独立产业的。物流就是物流,配送就是配送。我们完全可以考察在物流服务业的旗下单产一个含义明确的配送服务业。要知道配送服务业的发展可是前途无量啊。



必须指出,在对物流产业或物流企业的理解和界定中,许多人对物流功能性活动进行了不恰当的泛产业化的理解。好像物流定义中的七项功能性活动就是七个行业,事实上,功能性活动从企业经营运作体系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企业来承接,并要进化到产业或行业的层次,必须取决于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化分工协作体系的发展。所谓产业化就是工业化的进程。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物流产业的旗下,定义中的七项功能性活动中,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是既在的产业部门;配送和信息处理(更确切的表述应该是信息服务)有望在不远的将来取得自己独立的产业地位。至于(防护)包装和流通加工要成为独立的产业形态恐怕还要假以时日。但物流业绝对不是这些行业和功能活动的简单组合。



显然,物流业的范畴会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而不断扩展。



二、原因分析



在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界定方面之所以产生认识上的巨大偏差,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



1、物流服务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



现阶段我国物流管理运作的绝大部分还是货主企业自营的。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力量还非常弱小。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美国美智管理咨询公司2002年初对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进行的联合调查发现:2002年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估计约400亿人民币,且市场相当分散。目前还没有一家3PL企业拥有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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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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