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思考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制定机构及名称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应由同一机构来制定及发布,这一点似乎已为我国会计界所普遍认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大多由民间团体来承担,但按照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则应由政府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及发布。原因是:(1)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国家是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则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最为直接的手段。(2)在我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协调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在我国,至少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民间团体都不具备协调会计准则经济后果的能力。废止《企业会计准则》,而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取而代之,还要涉及到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表达问题。西方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之为“财务会计概念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之为“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考虑到既要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普遍理解和接受,又能体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还要反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本质,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以“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或“会计理论框架”的名称来表达。
参考文献:
[1]李心合关于制定中国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若干问题[J]会计研究1996,(12)
[2]陈国辉等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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