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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02-05 10:51:19
会计年度取得的存货作为“一层”,即使为编制月度、季度及半年等中期报告,也按此划分层次。避免由于各中期核算和年终决算对“层”的分类标准不同导致年终再对账面记录进行调整。例如,年初某小类存货物只有一层,均为去年12月购入的,数量为2000单位,价值为3000000元,若今年1月份购入该类存货3000单位,单位成本为1600元,当月销售5000单位,2月份购入该类存货3000单位,单位成本为1650元,当月销售800单位,显然若以“月”作为划分“层”的标准,则2月末的存货2200单位为一层,均应是今年2月份所购入的,故其金额应为3630000元(2200×1650),但以年度作为划分“层”的标准,则2月末的存货2200单位应分为两层:一层是去年购入的2000单位,总额为3000000元,另一层是今年购入的200单位,金额为32000元(200×1600),两层合计2月末存货金额应为3320000元。显然,由于“层”的划分标准不同,导致2月末存货价值相差了310000元。不仅如此,两者的更重要的差别在于按前一种方法,则意味着后进先出法清算在本年度已经发生,而按后一种方法,则意味着后进先出清算在本年度并未发生。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分类后进先出法对后进先出清算的抑制作用,应该选择最大的时间长度作为划分“层”的标准,并在中期核算和年终决算中保持一致。
三、小结
分类后进先出法可以较好地解决“单项后进先出法”核算复杂及容易出现后进先出法清算问题和由此导致的不经济采购行为,为后进先出法的广泛应用创造了条件。但需要说明的是,其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并不是根本性的。采用分类后进先出法仍然可能会发生某一类别的存货清算问题,但它毕竟大大减少了出现这种清算的可能性。可以预见,对一个特定企业来说,划分的类别越少(极端的情况是全部存货只划分为一类,即采用综合后进先出法),则出现清算的可能性就会越小,核算也会越简化,但伴随而来的可能是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越来越差。因此,不应过分追求核算简化及避免清算,存货会计政策的选择必须在上述几个方面做出权衡。至于在严重通货膨胀的环境下,要根治自我清算(不仅后进先出法会发生,其他方法也会发生,而且以后进先出法最为严重),则必须运用通货膨胀会计的理论和方法,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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