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美文化差异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
5.职业化水平低(Low Professionalism)
美国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开始建立会计职业团体,致力于会计职业自身的有序发展,从而为美国会计始终保持较高的职业化水平和自我管制能力奠定了基础。如今,美国会计准则是由其民间会计职业团体自己制定的,大量的经济业务可以依赖其会计人员自身的职业判断来处理,这些均对其会计准则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与美国相比,我国会计的职业化水平明显偏低,无论是会计职业的自我管制能力,还是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均捉襟见肘,差距甚远,从而反过来只能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法定管理制。比如,我国会计界的职业管理是由财政部(即官方)来具体管理的,非民间的自律管理;我国的会计准则亦是由财政部来负责制定,而非民间制定,这些均与我国会计职业化水平较低直接相关。至于因我国会计职业化水平低而导致的我国会计准则内容与美国、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则俯拾皆是,如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计量方法只能采用总价法,美国既允许采用总价法,也允许采用净价法,国际会计准则只允许采用净价法。我国没有采用净价法的原因就是如果按净价法计量收入,则需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事先对未来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等进行估计,比较复杂,依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水平难以达到这一点。再比如我国对承租人融资租赁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中,直接以租赁付款额的原值入帐,没有考虑折现因素,而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则都规定要考虑折现因素,主张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入帐,产生这一差异原因亦同出一辙。
6.强调统一性(Uniformity)
如前所述,我国文化崇高集体主义,以集权的等级管理结构维系政经与人际关系,讲求“仁、礼、忠、孝”、“恭敬不如从命”,均体现我国文化是偏好整体的统一而非个体的灵活与主动。反映到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中,就是需求不同企业会计实务的统一和企业不同期间会计方法的一贯,较少给企业留下因地制宜进行会计处理的余地。我国会计改革前实行的统一会计制度即是这一文化现象的翻版;会计改革后,虽然希翼给企业会计人员以一定的灵活性,但在实践中却难以摆脱这一文化影响。比如《企业会计准则》在界定其适用范围时,就规定该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同时又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等,都明显地留下了“大一统”中华文化特征的烙印。相对而言,美国的会计准则仅适用于股份公司,其他类型企业可参照进行会计处理,但不强制要求。对会计方法选择的一贯性问题也持灵活态度,美国在其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二辑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在会计期间,会计原则由此期至彼期的一贯应用,如果走得太远,会阻碍会计的发展。对于一种优选的会计方法,作一次变更,总是要牺性一贯性的,但是不作变更,会计就无从发展了”,它认为,只要符合成本 效益原则,就应允许实行会计变更。美国文化注意个性发展、注重个体的能动性与灵活性,由此可见一斑。
7.偏好稳健(Conservatism)
在一国会计文化中,会计人员偏好稳健还是乐观无疑会影响到会计业务的处理和会计准则的制定。那么,中国文化究竟具有稳健主义特征还是乐观主义特征?从亘古以来国人信奉的“有备无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观念,到今日国人远高于他国的储蓄率,均从不同侧面反映出中国人偏好稳健而非乐观的文化特征。由此可以推论,在我国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和会计方法的选择时,理应体现稳健性原则,以与我国的文化特征相呼应。然而从我国各具体会计准则来看,尽管部分规范体现了稳健性原则(如固定资产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研究和开展费用于发生时一律计入期间费用等),但从整体上看,稳健性原则体现不足,甚至有不少会计处理方法有违稳健性原则,明显“乐观”。如我国对同类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不确认损失,收入确认的条件比国际会计准则来得宽泛,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帐准备等。这说明我国会计准则在这方面受文化影响不大,反过来,主要是受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所致。但我们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平稳发展和市场发育的日趋成熟,会计原则必将重现我国稳健主义的文化本色。
8.保密甚于透明 (Secrecy Over Transparency)
一般而言,美国文化被公认为是一个透明、开放、公开的典范,而中华文化则是一个含蓄、神秘、束缚较多的样本。这种文化差异,直接体现在中、美会计信息披露上的悬殊差异,即我国会计准则中要求披露的事项较少,而美国要求披露的事项多而且十分详细。比如我国收入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注中披露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而美国还要求披露正常和重复发生的收入数以及不正常的或偶尔发生的收入数;美国损益表中包括停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等项目,而我国损益表中则没有这些项目;再如美国除要求披露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和开发金额外,还要求披露有关研究和开发协议的信息(包括重复条款、每期发生的成本和盈利等),而我国对后者的披露就不作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文化传统的特点及其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所产生的影响(当然上述观点还有待进一步的经验验证)。以下我们再利用会计文化观来对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中所出现的一些原则问题略作剖析。
1.关于我国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应用稳健性原则游移不定的问题
关于我国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对稳健性原则应用的态度问题,近年来争论颇多,分歧较大,从纯文化传统的角度来讲,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应该充分体现稳健性原则,而从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状况的角度来讲,我们又不具备普遍应用稳健性原则的充分条件(尤其是宏、微观经济条件),这两大因素交互作用,注定了我国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对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举棋不定,难作决断。具体到每一项经济业务上只能两相权衡,看孰重孰轻,再作结论。而在目前准则的实际制定过程中,往往受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甚至文化因素的影响,这也就决定了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从总体上讲稳健不足的局面。
2.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问题
实质重于形式,无论在美国还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均将其作为重要的会计原则贯穿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当中,而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将它列为一项会计原则,在各具体会计准则中也很少见到这一原则被贯彻其中。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态度,中外大相径庭,令人费解。我们认为,如果从文化的角度去探究其中的原因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众所周知,所谓实质重于形式,是指我们在处理经济业务时除了要看其法律形式外,更应注重其经济实质,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而非法律形式来进行会计处理。很明显,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赋予会计人员较大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社会为风险偏好型。而我国崇尚集体主义、集权程度较高(权距大)、规避不确定性意识较强、职业化水平低和重统一性、轻灵活性的文化特征使得应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前提条件较难满足,因而会计人员只能或只求遵循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来进行会计处理。这可能便是我国轻禅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原则的文化动因。
3.关于借鉴国际会计惯例与坚持中国特色的关系问题
毫无疑问,我国文化与美国等国的文化存在着诸多差异,而且这种文化差异往往是根深蒂固的,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将难以消除。如果我们承认文化传统会对会计人员的价值取向和会计准则的制定产生影响,那么,我们就不可否认各国会计准则之间将存在差异。换句话说,我国会计准则可以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可以借鉴国际经验,但不可能雷同于任何一国的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将保留一些由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概念和会计处理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仅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中出现的问题与特征作出一种文化解释,并非是结论性的意见。因为在实践中,会计准则是一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在目前历史条件下,我国政治、经济等因素对会计准则的影响往往甚于文化对会计准则的影响,因此,我们对会计准则的文化解释并不一定代表可行的、必然的选择。
Tags:
作者:佚名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