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的若干会计问题
对于第二个问题,目前我国实务中做法各异,有的企业计算中期所得税时调整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有的不作调整。美国、英国、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对于中期所得税计算的规定大体是一致的,即企业必须首先在中期期末预估全年有效税率,然后据以计算中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等相关科目金额。由此可见,它们在中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坚持的都是一体观,即都必须考虑全年的情况,而且在计算中期所得税时,都必须调整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采用上述国际通用的做法并不适宜,一是计算过程繁琐;二是运用了太多的估计,主观随意性较强。因此,笔者认为,除非有较大差异,否则直采用简化的做法,即规定“中期所得税的计算应以中期会计利润乘以适用税率求得”。
Tags:
作者:佚名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