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软件界十大不正当竞争手段
TOP 5——自我炒作,贬低对手:
【入选理由】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威猛指数】★★★
“抬高自己,看扁对手”本是为商者的自信使然。然而假如动不动就将自己捧成“天仙”,把对手贬得一文不值那就是居心叵测的行径了。
合纵联横、围攻一方更是这一手段的升级版本。四海之内称兄道弟,江湖之上唯我独尊。于是,“不可告人的目的”便实现了。
在“僧多粥少”的国内安全软件市场,土道士自然深谙个中奥妙,而洋和尚也颇懂“入乡随俗”的道理——黄婆卖瓜,只靠自卖自夸已经远远不足以完成销售任务了;只有踩着对手的肩膀上位,那样才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TOP 4——诋毁敌营,设局陷害:
【入选理由】不择手段,惟利是图。
【威猛指数】★★★☆
谩骂不过瘾是吧,贬低也没劲对吧?那么,把对手踩在脚底下那就真够有意思了。
这个时候,什么职业道德,什么行业规范,什么法律条文,通通放在两旁,只有“利”字被摆在了中间。
在软件业界摸爬滚打的日子久了,经历的一些事情告诉我们:号称“在家上网就能赚钱”、“论坛发帖,月入三百”的兼职宣传原来并不是虚假广告!
TOP 3——私设公堂,生杀在我:
【入选理由】删除异己,手段凶残。
【威猛指数】★★★★
在安全软件领域,随意判人生死的事时有发生。或许有时只是因为一时糊涂,或许有时只是因为事态紧急,但谁又能否认很多时候其实只是因为利益的纠纷就引发了一系列的“血案”呢?
2007年“流氓软件”一度横行,与之相对,反流氓软件也应运而生,然而究竟怎么才算“流氓”,大家定义不一,双方利用技术手段展开大战,其间不乏私利争夺。
在安全软件领域,误报、误杀事件也是层出不穷,让人分不清其行为是因为“大公无私”所致呢,还是仅仅出于一己之私!
TOP 2——强取豪夺,窃取他人劳动果实:
【入选理由】不问自取,与偷何异?
【威猛指数】★★★★☆
有道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在众多软件厂商之中,同样不乏因为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而迅速崛起的例子。如果说这种“善于学习”的表现本无可厚非的话,那么明目张胆地收割他人的劳动成果就毫无疑问地属于“人品问题”了。
在软件业界,盗版问题已经见怪不怪,盗链现象也早就习以为常,而“打包”一族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凭什么只许你做电视机不许我做影碟机”的看似冠冕堂皇的借口。
想当年,极受用户欢迎的下载软件就曾经因为“盗链”的问题差点遭到某些专业下载站点的封杀。而流行软件不断受到破解阵营和“打包”一族的“青 睐”更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打包”族在接到其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警告后迷途知返(像木子版QQ ),有的“打包”族却泥足深陷,最终因侵犯知识产权罪而锒铛入狱。(像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以及可能面对类似命运的“番茄花园”改版系统作者洪 磊。)
TOP 1——非法垄断,欺行霸市:
【入选理由】极品行为,人神共愤。
【威猛指数】★★★★★
垄断是竞争的对立面。非法垄断行为,自然是不正当竞争的极端。在国外,微软就是各国软件厂商的众矢之的。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捆绑销售IE浏览器、Windows Media Player播放器以及Windows Messenger的行为令从事相应软件研发工作的厂商对微软可谓恨之入骨。
在国内,《反垄断法》实施的时间还不到一年。虽然暂时还未有软件厂商遭到这部“经济宪法”的当头棒喝,但这并没有否定国内软件业界同样存在垄断现象的事实。
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之前,外界纷纷将矛头对准市场占有率高达九成以上的操作系统厂商和国内最大的即时通讯服务供应商。前者以其出品的操作系 统“盗版”率过高为由否认了涉嫌垄断的指责,后者则以保护“核心竞争力”为由抵御了来自竞争对手的“逼宫”压力。